国脉科技成立于1996年,注册于福州市马尾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司于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领先的信息通信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作为中国通信技术外包市场的开拓者之一,公司参与了中国通信服务外包行业标准的起草和...
国脉科技追求“公平、宽容”的企业文化理念,并相信公平来自于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宽容则能产生超常规的效率。从一个相互尊重、团队精神、诚实和坦率为准则的工作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国脉科技,一直在致力于...
国脉科技坚信企业成长来自于社会各界的扶持与鼓励、以及每位员工的智慧与辛劳,因此始终将“尊重个人对集体成就所做的贡献和为生活与工作的社区服务并促进其发展”作为公司独特的价值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
国脉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研开发、标准规范的服务体系以及长期竞争力的培育。公司目前拥有通信行业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通讯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资质、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电信增值业务相关经营许...
依托上市公司近20年的通信行业技术积累,为政府、电信、交通、医疗、教育、金融等不同行业客户面向物联网领域提供IT系统架构设计、软硬件设备集成、平台运营及维护等服务,产品类型包括:物联网终端、云计算、海量存储、网络和...
身联网(IoB)是一项将人体与互联网相连接的网络技术,通过持续、精准、长期的人体生理与行为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可以极大优化公共卫生资源,推进个人精准健康管理,帮助实现疾病与生活行为风险的预防、监控与逆转。
事业部旗下的福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致力于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成培养厚德博学、知行合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兼备的一线工程师的摇篮。
国脉科技研究院秉承研发创新与服务创新理念,主要专业从事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研究;物联网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研发、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研发和集成等技术研发工作,致力于为传统产业物联网化提供集研发、集成...
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扩大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6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从本次国务院发布的文件来看,国脉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产教融合的方式切入大健康领域,契合国家发展方向,这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打入了一剂定心针。
2019年初,公司启动了首个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大健康领域的应用项目(“有温度的人工智能大学养老”),通过创新的模式,让前沿技术真正意义上与群众生活融合。国脉科技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以提升老年看护的效率,打造隐形适老化、隐形智能化养老综合示范基地;结合福州理工学院护理专业学科建设,用和年轻人的融合互动提高老年生活的温度;利用理工学院的基地示范效应,逐步形成成熟、可复制的创新业务模式向社会推广。此次的政策支持,将形成有效的催化剂,加速公司前沿技术在大健康领域的商用进程。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摘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
二、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
三、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 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 |
四、扩大养老服务消费 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研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
五、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在全国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 |
六、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2019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 |